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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城中村拆迁 “倒插门女婿”该不该分房

    信息发布者:admins
    2017-04-18 13:57:38   转载


    郑州城中村拆迁 “倒插门女婿”该不该分房


      霍女士出示镇政府同徐落义签的协议

     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高瞻展/摄

      城市在发展,城中村征迁后,一系列赔偿安置政策成为焦点,一批批“倒插门女婿”能不能同样享受这些政策待遇,也时常引起纷争。

      这不,在郑州市白沙镇张湖桥村,围绕着“倒插门女婿”徐先生该不该分房,4年前签订的安置协议还算不算数,徐先生家人决定向镇政府讨个说法。

      【事件】

      此前协议不算数

      “倒插门女婿”不分房

      “俺老公徐落义和俺家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里,2003年都迁来了。”霍女士翻开自家户口簿,徐落义的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页面记载,其为户主女婿,2003年10月由河南省新蔡县迁入。

      霍女士拿出的序号为21-1-009的张湖桥村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中,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承诺,除了在拆迁后向徐落义兑付35万多元的补偿费之外,根据《白沙产业园区村庄整合安置暂行办法》规定,徐落义还享有“总安置面积65平方米”。

      霍女士说,今年3月,安置回迁工作开始了,但就是不给徐落义落实上述协议,“镇政府说,按村规民约规定,‘倒插门女婿’不符合回迁条件,不能在女方家落户,徐落义不能享受安置回迁政策。”

      “丈夫早在2003年就已经落户了,此前已经签过补偿协议了,咋能说不认就不认?”霍女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强调:签过协议、盖过章,就得依照执行,这是最起码的契约精神,也是法律常识。

      【回应】

      协议和新办法有冲突

      以新办法为准

      4月17日下午,河南商报记者陪同霍女士来到了白沙镇政府,该镇回迁办主任毕文才解释:按照农村规矩,如果村民家中没有男孩儿,只有女孩儿,那么上门女婿能享受回迁安置政策,在2017年1月16日通过的《回迁人口界定办法》中也确认了这一点。但霍女士还有个亲弟弟,所以霍女士的丈夫不能被回迁安置。“如果把上述办法撕开口子,家里有男孩儿、女孩儿,且闺女已出嫁的人家都会要求把女婿迁回,由此多出上千套安置房,又去哪儿找?”

      “用2017年的新办法,去否定4年前的征迁补偿安置协议,协议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何在?”河南商报记者问。

      “协议是不错,但如果协议与界定办法有冲突的话,以界定办法为准。”毕文才解释,2013年对于具体的分房办法还不明确,现在既然有新办法,肯定以新办法为准。

      “第一批回迁一共有3个村,共4500人,就他一家提出异议了,后面还有十几个村,所以这口子不能开。”对于善后方案,毕文才介绍,到2019年时,相关回迁安置工作大部分完成,包括徐落义在内的一些遗留问题再做处理。

      【观点】

      律师称协议有效

      镇政府不能单方解除合同

      “如果家里还有男孩儿,那么一般是不给女婿分房的,这是农村约定俗成的规矩。”郑州某城中村常务副书记张先生说,但如果女婿的户口早就迁来,且政府与当事人签订过协议,就应该按协议执行,给人家兑现。

     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说,根据合同法规定,只要协议是在平等互利、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,缔约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。在此事件中,镇政府与当事人于2013年签订的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,镇政府不能单方解除合同。

    (河南商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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